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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2275.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力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预防和阻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进一步传播,按照新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对消杀、防护用品、清热解毒类、抗病毒类药品的监督检查,落实药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维护药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张贴《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及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各企业在此特殊时期肩负起社会责任,必须做到:一是营业场所门口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员工上岗前要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工作期间必须戴口罩。二是每日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三是进入药店顾客必须接受体温监测并佩戴口罩,购买退热、止咳、抗感冒类药品的顾客必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方可购买。并及时上报疾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四是把好进货查验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五是维持疫情防控相关产品价格稳定,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所售药品与防疫相关产品明码标价。六是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七是开展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宣传。

近期执法人员加强新城区药品市场巡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截止目前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000余家次,并对涉嫌违法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立案查处,已立案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行为9起;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及时登记发热药品购买者信息的情况,现场责令改正36家。做好每日辖区内药店营业数量,发热人员信息,购买退热、止咳、感冒类药品数量的统计工作,随时掌握监管情况,坚持日有小结、日有安排,确保防控工作高效运转和落地见效。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坚持把“守初心、担使命”体现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压实压紧各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的市场一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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