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子基金程序:
1.通过引导基金网络申报系统,填报申请;
2.受托管理机构初步审核;
3.沟通访谈;
4.尽职调查;
5.提交引导基金理事会审核;
6.科技部按规定批准设立。
联系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12号楼一楼
主办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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