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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政:24项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开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方案》包括“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公平”“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出便利”“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放管服’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等4方面共24条具体措施。

   其中,《方案》提出:

   ——2019年8月底前推动各地建成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2019年9月底前修订形成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发证产品种类从24类压减至12类以内;

   ——2019年10月底前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再压减30种以上,继续扩大“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范围;

   ——2019年底前研究提出50项以上拟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方要压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将纳税人办税事项、纳税时间再压减10%,70%以上办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开展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行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出台对跨境电子商务等企业的认证标准;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实现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将办电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

   ——2020年底前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将全国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400美元以内;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


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为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指引》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六个方面梳理了110项推动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

   在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方面,现行税收政策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助力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

   就业创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国家不断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范围,加强对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或特殊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有力增强了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例如,对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限额内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地方“六税两费” ;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增强金融对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服务保障能力,是实现脱贫的重要支撑。税收政策通过免税、减计收入、准备金税前扣除、简易计税等多种方式,以农户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对象,鼓励金融机构和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停止代征代缴印花税业务的公告(第317号)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公告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税务部门关于印花税征缴业务的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业务,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9年8月24日(含)之前的印花税,应按现行规定缴纳。自2019年8月25日起,纳税人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8月10日至9月20日,人社部开展201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

   通知显示,本次服务行动目标是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对需要岗位信息的开展职业介绍,对需要求职技巧的提供职业指导,对需要提升技能的提供职业培训,对需要增加经验的提供见习机会,对有志创业的提供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开展就业援助,使有需要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的通知

   为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19年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指出,到2020年,一批重大铁路、物流枢纽等项目开工建设。到2025年,经济、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基本建成。一批重大铁路项目建成投产,主要公路瓶颈路段全面打通,形成以铁路为骨干、高等级公路为补充的陆路交通通道。到2035年,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建成,通道运输能力更强、枢纽布局更合理、多式联运更便捷,物流服务和通关效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物流成本大幅下降,整体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投融资模式方面,《规划》明确,在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的基础上,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大型物流企业等战略合作伙伴,参与通道投资建设与运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为通道相关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充分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平台,支持通道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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