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要求,现将我厅组织开展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满足《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号)相关条件。 申报机构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在线填报相关信息(附件1)。 1.本年度申报推荐名额不设限制,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等要严格把关推荐质量,对申报机构填报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报推荐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通报相关责任人,并取消相关机构此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资格。 2.请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等于2021年11月19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申报机构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申报书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截止日期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白文志 0471—6328632 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席建新 0471-6328553 材料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303房间 电子邮箱:baiwenzhi007@163.com 2.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3.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