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公告
呼市监执字〔2021〕3071号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抽检的1个食品国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内蒙古璞禾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豆腐皮;生产日期:2021-08-25;抽样基数:15袋;检验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内蒙古璞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豆腐皮(生产日期:2021年8月25日,规格型号:160克/袋)共生产1110袋,货值金额3330元,全部销售给内蒙古安辰食品有限公司。监管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