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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开展2023年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多举措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广大师生保驾护航。

突出“严”字强执法,日常监管不可弱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对各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的营业资质、场所环境、食品原料和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从业人员健康、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及时排除隐患。

二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建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制度要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工作。

围绕“全”字除隐患,隐患排查不可松

正值春夏季,气温逐渐升高,食品易出现腐败变质过期、环境潮湿、细菌滋生等情况,要围绕隐患点,认真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一是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落实晨检制度,不符合相关卫生要求的不得上岗工作。二是对学校食堂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灶台、油烟机是否清洗,场所进行消杀通风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外环境卫生都符合要求。三是“三防”设备是否齐全、冷藏冷冻柜、消毒柜、留样柜运行情况,食品级整理箱、脚踏式垃圾桶、刀具用具使用色标等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检查库存食材是否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新进的食材来源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等情况,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五是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食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存放、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六是检查食品留样情况,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是否留样,留样量、留样时间与留样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专人管理留样食品,并做好留样记录。七是对盛放食品的容器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配送车辆是否进行消毒、是否配备满足温度要求的容器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运送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对标“服”字助发展,智慧监管不可少

一是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加快“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平台入驻进程,提升其运行质量;督促各学校充分运用该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智慧管理模式,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指导,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积极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确保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小事故的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对于学校食堂许可把关不严格、日常监管不到位、责任约谈制度不落实、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未及时上报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牵动着家长乃至全社会的神经。专项检查开展以来,收获了良好的行动成效和社会反响。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更高期待,着力构建行业规范自律、群众参与监督、政府高效监管的“三位一体”共治格局,交给首府人民一份满意的食安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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