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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七十六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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