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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五十四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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