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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板,年报开始啦!附详细年报指南


年报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应当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填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形成永久的失信记录。 




年报应该填写这些内容


1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经营活动信息;

8.企业社保信息;

9.企业统计信息。

其中第1项至第6项信息为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2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社保信息;

7.统计信息;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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