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访问【新城区非公企业党建网】

当前位置:

首页> 文件资料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7年呼和浩特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图片加载失败发布日期:2017-11-07
  • 图片加载失败来源:
  • 图片加载失败编辑:吕维
  • 图片加载失败浏览量:337次
  • 图片加载失败字体: 【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呼和浩特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呼人社发 [2017] 214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要求,安排好今年职称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度,提前规划,抓紧落实,确保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按期进行,新城区时间安排如下:

1. 高级(除中小学教师外)申报材料请于10月27日前报送;

2. 中小学教师高级申报材料请于11月1 日前报送;

3. 中小学教师中、初级申报材料请于11月6日前报送;

4. 中、初级其他专业申报材料请于11月13日前报送;

5. 初次认定材料请于12月1日前报送。

以上申报时间均针对新城区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材料申报时间均为工作日,过期不候,责任自负。教育、卫生要以主管局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得补报相关材料。

审核接收申报材料地点:新城区人民政府主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室。

联 系 人:  付志霞

联系电话: 6218173

附件:2017年呼和浩特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附件链接:2017年呼和浩特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