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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分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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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分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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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

          分公司概念

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基本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应当冠以上级公司全称。(具体要求请详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您所选择的营业场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到哪里办理执照

一般而言,您应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但如果您的企业从事投资基金、登记注册代理等特殊行业,则应到市工商局办理。(具体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到哪里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

    办理执照的主要步骤:

1、名称核准(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2、如果申请从事的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应先取得相应批准文件

    3、登录www.99718.gov.cn/edt,下载申请表格,或到附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申请表格,参照指南说明准备相关文件。

4、向工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成功:5个工作日后领取执照,不成功:按照告知建议修改材料,准备再次办理)

温馨提示:

鉴于新城区工商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你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请您拨打新城区工商分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最后一页)

 

办理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序号  

材料  

提示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说明提示)  

2  

上级公司章程复印件  

加盖上级公司公章。  

3  

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上级公司公章。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到新城区工商分局领取纸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指定(委托)书》  

加盖上级公司公章。  

6  

住所使用证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7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  

 



    温馨提示:

1、上述第1、5、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录http://www.99718.gov.cn/edt,下载申请表格,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要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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