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新城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图片加载失败 微信问答

[资讯]:2177.11项举措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1、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2、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3、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5、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6、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7、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8、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9、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10、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11、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关于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旨在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了我国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完善各类退出方式的制度建设任务以及相关的权益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

  《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建立起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覆盖企业等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便利、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明显下降,无效低效市场主体加快退出,为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方案》提出,推动国有“僵尸企业”破产退出。对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国有企业,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退出,防止形成“僵尸企业”。不得通过违规提供政府补贴、贷款等方式维系“僵尸企业”生存,有效解决国有“僵尸企业”不愿退出的问题。国有企业退出时,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不得要求政府承担超出出资额之外的债务清偿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探索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

  二是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渠道上自愿注册信用信息;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三是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四是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的通知

       为更好释放企业信用红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就进一步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事项作出部署。

  其中,通知明确,依法公示涉企信息。做好各类业务系统与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对接,在注册登记备案、资质审核管理、日常监管执法、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以注册登记准入审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侵权假冒治理、公平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为重点,将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商标注册、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各类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全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形成全面覆盖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的涉企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

  通知要求,形成联合惩戒链条。严格企业全生命周期信用记录的归集公示和痕迹管理,通过“一体化数据平台跨地域涉企信用信息流转与记名系统”,及时将异地产生的涉企信息归集至登记机关,实现企业失信信息的跨地域、跨部门有序流转。加强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统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通过数据接口等方式实现黑名单信息和惩戒结果实时共享、自动反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市场规则健全完善,交易平台全面形成,服务和监管落实到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意见》提出了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的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转让规则,促进要素流通。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形式;明晰不同权能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必要条件;完善土地分割、合并转让政策;实施差别化的税费政策。

  二是完善出租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以有偿方式或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简化审批程序,营造良好的出租环境。

  三是完善抵押机制,保障合法权益。明确不同权能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放宽对抵押权人的限制,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申请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办理不动产抵押相关手续,涉及企业之间债权债务合同的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保障抵押权能,探索允许不以公益为目的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四是创新运行模式,规范市场秩序。在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现有的土地交易机构或平台基础上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程,加强信息互通共享。

  五是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监测监管。要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加强市场监测监管与调控;完善土地市场信用体系。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的公告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持股不满1年的,《公告》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应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执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新城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蒙ICP备15000254号
您是第【 438258 】位访问者
图片加载失败
图片加载失败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验证码:
  • 注册

已有账号?

图片加载失败
  • 企业名称:
  • 营业执照号:
  • 法人姓名:
  • 法人手机号:
  • 验证码:
  • 注册

已有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