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券领取说明
根据《新城区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办通[2016]112号)及《新城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发[2016]44号)相关要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向专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购买了法律服务,通过发放法律服务券形式,为新城区小微企业享受法律服务提供资金补助,补助期限为三年。二、优惠券使用说明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新城区小微企业发放定值面额法律服务券,每张面值1000元,可以抵用等值现金,用于企业购买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