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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3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小编整理了相关公示要求和流程图,请看:
(点击见大图,下同)公示基本流程图:时限要求和提前停止公示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行规定。具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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